为加强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与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学校内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等安全隐患,日前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与市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就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品与饮用水安全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详细>>
在东莞市,类似的制度正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进行试点。南方日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面对当下食品药品安全这一热点问题,新出现的“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在推进监管工作下沉、建立群防群治监督网络和营造诚信社会风气上的作用,正慢慢显现。详细>>
在昨日召开的第十二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将严格落实国务院《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包括互联网销售“三无”食品等内容被列入重点整治内容。详细>>
《宪法》中明确指出: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权。身体健康权即产生于人权之中。同时《民法通则》为经营者应在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后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此外,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以欺诈行为订立的合同撤销后,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详细>>
环保部有关方面透露,该部近日作出规定,明确提出申报有机食品基地须具备优良的水、气、土等环境质量,其中,土壤、大气等环境标准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二级标准。环保部近日公开发布了修订后的《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详细>>
“有机杂粮”、“有机鸡蛋”、“有机蔬菜”、“有机羊肉”……近些年来,各种各样的有机食品层出不穷,且一旦披上“有机”的外衣,食品价格就出现翻倍。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专业人士表示,这一办法的实施出台可能会终结有机食品市场的混乱,促进有机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详细>>
8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召回制度提上议事日程。最近,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此一项调查显示详细>>
国务院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失信将入政府黑名单.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等情形,条例规定,此类企业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详细>>
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时,姒健敏委员建议,对现有食品分类、分层制定标准。详细>>
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若食品出现严重安全风险,食品生产者应在知悉后24小时内提交书面召回计划,并立即实施召回。详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日前就《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意见稿规定,食品召回分为紧急召回和一般召回。其中,食用后可能导致死亡或者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需要予以紧急召回。详细>>
日前,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2014年行动计划》,提出要在重点领域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北京将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在食品的生产、交易中,职能部门可全程监督管理。详细>>